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1443.至于“摩利橡树林”是指第一种感知,情况是这样:人拥有真正理解的概念,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在里面,或说拥有理解能力,理性能力和认识事实的能力。真正理解的概念,或真正理解的能力形成他心智的至内在部分,理性概念或理性能力形成内在部分,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形成外在部分。这些概念或能力都被称为他的属灵事物,或说属灵财富,它们按此处提到的顺序出现。属天人的理解能力,或说真正理解的概念好比满了各种树木的园子;理性概念或理性能力好比由香柏树和其它类似树种,如生长在黎巴嫩的那些树种组成的森林;而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则好比橡树林,因为它们类似橡树上缠连的枝条。这些树本身表示感知,如:东边伊甸园的树(创世记2:8-9)表示至内在的感知,或那些构成真正理解力的感知,或说对真正理解的概念的感知,如前所示(99,100,103节);黎巴嫩森林里的树表示内在感知,或对理性概念的感知;而橡树表示外在感知,也就是对属于外在人的事实或记忆知识的感知。这解释了为何“摩利橡树林”表示主的第一种感知或感知的曙光,因为祂还只是个孩子,祂的属灵能力或属灵财富尚未从内在发展起来,仅止于此。此外,摩利橡树林也是以色列人穿过约旦河、看见迦南地时首先到达的地方。对此,摩西五经上说:
你就要把祝福摆在基利心山上,将咒诅摆在以巴路山上。这二山岂不是在约旦河那边、日落之处,住在与吉甲相对的平原的迦南人之地,靠近摩利橡树林吗?(申命记11:29-30)
这些话也表示感知的开始或最初体验,因为以色列人的进入代表主国度的忠信者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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